来源: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1-08
穗金融函〔2020〕2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驻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及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穗金融规〔2019〕3号,见附件1),我局将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的政策和依据
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依据《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穗金融规〔2019〕3号)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并对照《2019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及评定标准》(穗金融〔2019〕12号,见附件2)相关标准,按 “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四类人才评定。
二、评定的范围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包括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
(一)金融领军人才:符合广州金融领军人才申报标准之一,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在国内外金融业实务界、理论界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拥有行业领军地位,对行业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人才。
(二)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担任驻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其管理的机构或组织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对广州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有较大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成效的人才;以及在驻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从事金融研究工作并担任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研究成果对广州经济金融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人才。
(三)金融高级专业人才:从事行业研究、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国际金融、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知识产权融资、航运金融等广州金融市场亟需的业务人才。
以上三类人才包含现有的和引进的人才。
1.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在驻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金融监管部门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现在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现有的人才。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两年内,从外地引进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引进的人才。上述人才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申报各类金融人才。
2.在驻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从事金融研究工作、在驻穗新闻媒体机构从事金融宣传工作、上市公司担任董秘并满足上述工作年限及合同要求,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分别申报现有的或引进的行业研究人才、文化金融人才、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发展人才。
(四)金融柔性引进人才:拥有博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拥有硕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5年及以上,与广州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能协助广州的金融机构开展战略研究、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金融科技、国际业务等工作。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方式。
为了使申报工作更加精简、高效和便捷,减轻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负担,今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首次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地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783760048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网上申报由用人单位进行填写并代为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信息表》、《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公章并彩扫上传)。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2)身份证、护照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书、聘用协议;
(4)个人完税证明;
(5)可以证明申报人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行业影响、经营能力、行业业绩、任职履历、职称学历或专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为非公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申报人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等相关信息;
(8)其他需要提交的补充材料。
(三)相关资料下载。
穗金融规〔2019〕3号、穗金融〔2019〕12号文详细内容及《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信息表》、《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单位承诺书》样式,可登陆广州金融网http://jrjgj.gz.gov.cn查阅和下载。
(四)申报截止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有意申请人才评定的机构(组织)按上述材料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7日(星期五)。联系人:梁小敏、肖邵方、宋萧爽;电话:83171652、83526941、83526939。
四、注意事项
(一)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填报要求:小四仿宋、行间距15磅;
(二)资料填报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人必须准确填报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因账户信息不准确导致不能拨付补贴,由申报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后,请按照我市个人所得纳税要求自行缴税;
(五)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全额到人。
附件:
附件1: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及评定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3: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金融领军人才.doc
附件4: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金融高级管理人才.doc
附件5: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金融高级专业人才.doc
附件6: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金融柔性引进人才.doc
附件7: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信息表-金融领军人才.xlsx
附件8: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信息表-金融高级管理人才.xlsx
附件9: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信息表-金融高级专业人才.xlsx
附件10:2019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信息表-金融柔性引进人才.xlsx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联系人:梁小敏,联系电话:83171652、13826031638;
联系人:肖邵方,联系电话:83526941、15915803259;
联系人:宋萧爽,联系电话:83526939、1861737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