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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6-27  

来源:广州市外国专家局  发布时间:2017-06-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和国家外专局的申报要求,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7〕28号)、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7〕70号),结合前七批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评审情况,现就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国专家项目(第八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方向,大力引进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协同创新,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等重大部署急需的外国专家,优先支持省“珠江人才计划”、市“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外国专家和入选企业引进的外国专家申报,加快建设我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推动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1.“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引进主体为我市非外资各类单位,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在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2.“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引进主体为我市非外资各类单位,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短期项目申报专家已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需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短期项目)》,并按照重大专项报送程序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

(二)申报专家条件。

申报专家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年龄6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我市高校、科研机构的申报人选原则上应拥有海外知名大学教授、知名科研机构研究员的头衔,或有知名企业中层以上管理经验。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人文社科领域专家暂不列入申报范畴。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书请用中英文填写,保证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用人单位意见”和“支持条件”部分由用人单位用中文填写。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中英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和企业简要情况介绍。

2.其他材料。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情况的报告、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2)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3)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四、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法律、商业等各类风险的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同时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在填报项目之前,请仔细阅读“申报书填写说明”。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分别装入四个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英文全名。

(四)各地各单位将本地区或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及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刻入一张光盘后随纸质材料上报。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五)“外专千人计划”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在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gzfeb/tzgg/)下载。请认真阅读相关表格填表说明,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

(六)对前几批入选专家到岗率不理想、专家在华工作时间不符要求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控制申报数量。

请各相关单位在6月26日前报送申报资料报送至广州市外国专家局。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静

联系电话:83307469

电子邮箱:gzfeb@163.com

资料下载:http://www.hrssgz.gov.cn/gzfeb/tzgg/

传   真:83307040

地   址: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616室

邮   编:510032

附件:1.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材料

  2.2017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材料

 

广州市外国专家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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