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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创业扶持政策再加码 5年内新增11亿元补贴
  2015-10-13  

来源: 南方网    发布日期: 2015-10-13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西陆)鼓励在穗创业,广州扶持政策再加码。12日召开的14届184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今年起到2019年,广州5年内将新增投入11亿元扶持创业,加大扶持补贴力度。新的补贴办法即将在半月内出台,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初创企业、创业基地等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共计10项创业补贴和资助。

  新增创业孵化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钟丽英介绍,广州即将出台新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初创企业、创业基地等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和创业项目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共计10项创业补贴和资助。

  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的标准也相应提高,对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明显加大了扶持力度。新办法规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到市人社行政部门认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IYB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SIYB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和创业模拟实训补贴800元。

  一次性创业资助是指符合条件的人员成功创业,即在广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租金补贴标准是在广州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即将出台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还新增创业孵化补贴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项目。对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次或优胜奖,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

  补贴力度最大的,当属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后给予10万元补贴。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9项补贴申办不限户籍

  “按此前办法,广州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仅限于本市户籍创业者,现在补贴办法对象明显扩大了,”钟丽英表示,新办法出台后,非本市户籍但在广州创业的创业者和初创企业都将从中受益。

  其中,创业培训补贴扩大到非本市户籍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含港澳台毕业学年学生;一次性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扩大到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穗就读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扩大到所有初创企业,包括登记注册3年内和公布实施日期之后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但是,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则仍仅限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等三类人群。这一项补贴也是广东省政策没有,广州独有的。

  “5年11亿元的新增投放,2015年的预算安排为3800万元,新办法将在1至2周内出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发放工作。”钟丽英判断,以往只有本地户籍创业者才能享受政策,每年大概只有1000人受惠,“现在新办法出台,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领,大学生留在广州创业的会比以往增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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