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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的实施方案
  2015-06-05  
 

广州市关于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

的实施方案

(穗科创字〔2015113号)

 

2015227日,省政府与市政府在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上签订《广州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广州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加强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促进各区和市各部门形成合力,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解

按照与省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对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R&D/GDP)、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专利创造、科技企业在新三板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八个方面共10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见附件1)。

(一)财政科技经费投入。

我市提出要实施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并研究制定了《广州市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2),全市地方财政科技经费2017年要达到108亿元。根据市、区两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实际情况,提出由市本级财政承担45%的任务,各区本级财政合计承担55%的任务,并将各区总目标任务按2015-2017年分解到各区。

(二)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R&D/GDP)。

省政府下达给我市2015年、2016年、2017年的R&D/GDP目标任务分别是2.3%2.5%2.7%。根据各区的产业结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分布、发展潜力的不同特点,提出各区2015-2017年的R&D/GDP目标任务。

(三)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是反映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结合我市现有工作基础,提出到2017年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500家的发展目标,2015-2017年全市要分别新增200家、300家和400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各区2014年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基础,按相同的增长比例测算提出2015-2017年各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目标任务。

(四)高新技术产品产值。

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任务是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7%。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各区2015-2017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的目标任务。

(五)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工作责任书》中关于我市到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到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目标为40%,原则上各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2017年达到40%

(六)科技企业孵化器。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2015-2016年各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提出2015-2017年各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目标任务,包括孵化面积和累计新增毕业企业数量2项目标任务。

(七)专利创造。

发明专利申请量是反映创新产出的一项重要指标。按全市和各区的研发投入强度测算提出2015-2017年各区发明专利申请量的目标任务。

(八)科技企业在新三板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推动科技与金融、产业结合是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省政府对我市提出的工作要求,提出2015-2017年各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科技企业数量的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

为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书,逐项明确2015-2017年各区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各区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对阶段性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措施,分工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层层抓好落实。各区的具体实施方案须于2015831日前报送市科技创新委。

各区政府对落实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总负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进展情况;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牵头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承办部门要主动与市有关部门对接,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监督检查

市科技创新委要加强对全市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并牵头负责对各区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政府每半年以表格形式向市科技创新委报送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市科技创新委汇总相关情况,视情况组织集中检查,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存在问题较多的事项提出改进意见,并将各区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报告市政府。

四、督查问责

市政府办公厅对落实工作任务严重滞后的区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其分管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存档;同一负责人一年内被约谈两次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说明和整改承诺,有关情况抄送市组织和监察部门。对工作落实仍不到位的,由市监察局按有关规定问责,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12015-2017年各区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总表

2.广州市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1

2015-2017年各区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总表

 

财政科技经费投入

(亿元)

研发投入强度

R&D/GDP

%

新增高新技术

企业数量

(家)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

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规上工业企业建立

研发机构比例

%

科技企业孵化器

新增发明专利

申请量

(件)

科技企业在新三板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孵化面积

(万平方米)

累计新增毕业

企业数量

(家)

累计新增新三板

挂牌企业数量

(家)

累计新增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数量

(家)

2015

2016

2017

2015

2016

2017

2015

2016

2017

  2015

2016

2017

2015

2016

2017

2015

2016

2017

2015

2016

2017

2015

2016

2017

2015

2016

2017

2015

2016

2017

越秀

2.04

2.57

3.23

1.1

1.2

1.3

15

22

30

10.15

10.39

10.64

40

18

25

25

20

30

40

1681

2075

2562

25

50

75

44

88

132

海珠

1.92

2.41

3.03

2.9

3.1

3.3

9

14

18

42.55

43.57

44.62

40

23

25

25

20

30

40

1491

1874

2355

10

20

30

18

36

54

荔湾

1.73

2.18

2.74

0.8

1.0

1.1

5

8

11

14.73

15.09

15.45

40

32

34

34

20

30

40

1034

1273

1569

10

20

30

18

36

54

天河

4.44

5.29

6.29

2.4

2.7

2.9

56

85

113

6.86

7.02

7.19

40

45

54

54

20

30

50

5561

6964

8721

30

60

90

75

150

225

白云

1.59

1.89

2.25

1.5

1.8

2.0

14

21

28

35.10

35.94

36.81

40

32

34

34

20

30

40

961

1193

1482

15

30

45

30

60

90

黄埔

0.70

0.83

0.99

3.1

3.3

3.5

4

6

8

48.22

49.37

50.56

40

10

20

20

15

30

40

382

481

606

10

20

30

17

34

51

萝岗

15.09

17.71

20.80

4.8

5.1

5.4

49

73

97

54.18

55.48

56.81

40

230

300

400

200

400

450

3307

4236

5423

30

60

90

75

150

225

(新黄埔)

15.79

18.54

21.79

4.3

4.6

4.9

53

79

105

52.56

53.82

55.11

40

240

320

420

215

430

490

3689

4717

6029

40

80

120

92

184

276

花都

2.52

3.00

3.56

2.7

2.9

3.0

12

18

24

50.95

52.17

53.42

40

150

165

165

20

60

80

773

971

1218

10

20

30

17

34

51

番禺

2.03

2.42

2.87

2.1

2.3

2.5

20

29

39

48.05

49.21

50.39

40

55

70

80

70

90

100

1906

2378

2967

30

60

90

53

106

159

南沙

1.62

1.92

2.29

2.1

2.4

2.7

7

10

14

52.76

54.02

55.32

40

40

60

80

80

140

150

893

1115

1394

20

40

60

35

70

105

从化

0.76

0.96

1.20

1.9

2.1

2.2

4

6

8

20.49

20.99

21.49

40

25

30

34

30

40

50

83

104

129

5

10

15

9

18

27

增城

1.87

2.22

2.64

1.7

1.9

2.1

5

8

10

42.77

43.80

44.85

40

20

35

55

50

90

100

206

256

319

5

10

15

9

18

27

全市

75

90

108

2.3

2.5

2.7

200

300

400

44.87

45.95

47.05

40

680

852

1006

565

1000

1180

18278

22920

28745

200

400

600

400

800

1200

 

 

 

 

 

 

 

 

 

 

 

 

 

 

 

 

 

 

 

 

 

 

 

 

 

 

 

 

 

 

 

 

 

    注:1. 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研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比等4项为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其余6项为力争完成的目标任务。

2. 各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指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全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是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各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科技经费的总和。

3新黄埔的数据为萝岗和黄埔两区合计数。



 附件2

 

广州市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背景

全社会研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R&D/GDP)是国际上通行用于反映研发投入强度的指标,该指标体现一个地区或城市的科技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2012年和2013年,我市的R&D/GDP值连续两年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研发投入强度偏低与我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相适应,也是造成我市科技短板的一个重要原因,严重制约我市科技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按照省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我市2017R&D/GDP值要达到2.7%

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引导全社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大幅提高我市全社会R&D经费支出水平,促进完成省政府下达的R&D/GDP指标任务,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顺利实施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全市地方财政科技经费达到108亿元,在2013年的基础上实现倍增,并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杠杆作用,带动全社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提高全社会研发支出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大幅增加市区两级财政科技投入。

1.大幅增加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在2014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未来三年继续保持大幅增长态势,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达到26亿元、34亿元、43亿元。

2.大幅增加各区财政科技投入。未来三年各区财政科技投入保持大幅增长态势,原则上各区2017年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在2013年的基础上至少实现倍增,并确保用于支持技术研究开发和其他科技相关工作。各区财政科技投入指标情况见附表。

(二)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和方式。

3.统筹使用全市财政科技经费。加强对全市财政科技经费科学合理使用的统筹协调,全市各部门归口管理的所有来源于财政科技经费的相关资金,要确保其科技用途,并按照有利于提高R&D经费支出的原则安排支出和设定项目名称。有必要的调整专项名称,对不利于R&D经费投入的专项予以调整或撤销。各区参照市的做法加强统筹。

4.调整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对科技部门归口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进行梳理和整合,按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金融、重大科技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应用基础研究、科普与软科学等重点工作设置科技专项。同时,各专项项目的名称和内容按有利于提高R&D经费支出的原则进行设置。各区根据产业结构特点和科技工作重点尽快调整和优化科技计划体系设置。

5.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的投入方式。改革和优化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方式,引入后补助、政策性补助、科技金融等新的投入方式。科技项目实行以前期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支持方式,对于市场导向类项目中需要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主要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根据企业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产出以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提高财政科技经费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带动效应。

(三)加强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

6.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或修订各类来源于科技财政经费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对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绩效评价制度,开展专项的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实行监督检查。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其他绩效评价工作。

7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依法对各类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和部门协同。发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财政科技经费倍增工作的统筹作用,市发改、工信、教育、科技、财政、审计、统计、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市科技行政部门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二)加强指标分解和责任考核。建立对各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及使用的考核机制,将20152017年财政科技投入指标及其他相关重点工作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各区政府,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科技和财政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指标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定期考核,市政府对相关情况给予通报。

 

附表:市、区财政科技投入指标分解表

 

 

 

 

 

 

 

 

 


附表

 

市、区财政科技投入指标分解表

单位:亿元 

 

2015

2016

2017

市本级

25.98

33.38

42.88

萝岗区

15.09

17.71

20.80

黄埔区

0.70

0.83

0.99

(新黄埔区)

15.79

18.54

21.79

天河区

4.44

5.29

6.29

越秀区

2.04

2.57

3.23

番禺区

2.03

2.42

2.87

白云区

1.59

1.89

2.25

海珠区

1.92

2.41

3.03

花都区

2.52

3.00

3.56

增城区

1.87

2.22

2.64

南沙区

1.62

1.92

2.29

荔湾区

1.73

2.18

2.74

从化区

0.76

0.96

1.20

两级合计

62.30

76.78

94.78

 

75.00

89.48

107.48

 

注:1.新黄埔区的数据为萝岗和黄埔两区合计数。

2.全市的数据为市、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及上级转移支付科技经费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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