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技园区观察 发布时间:2015-01-29
作为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一出,即在市场上引起了广泛地重视,上至地方政府,下至企业大众,都对62号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相互之间进行研究与商议,其对经济制度本身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将从宏观经济的角度出发,分析62号文的出台对政府及企业的影响。
62号文对政府的影响
1.省市、县区等各级地方政府预算重新定位。长期以来,我国各地方政府都将税收优惠作为招商融资的主要方式,而税收的减少又作为隐性支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地方财政预算。62号文中明确了“上下联动,全面规范。既要规范税收、非税等收入优惠政策,又要规范与企业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在新政下,地方税收核算机制将得到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的规模也会因此改变。未来会逐步显现出隐性支出减少,财税收入增加的治理功效,各级政府也应该提前重新定位部门预算的结构。
2.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融资机制方式面临升级。由于62号文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这意味着,税收优惠政策将由国家统筹考虑制定,各地不能自行其是,将有利于避免政策的随意性,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扰。原本地方政府为抢税源而导致的恶性竞争也会相应减少,其想要招商引资,进而引导资金流向的融资机制也要寻找新途径。
3.地方产业结构将调整与升级。近年来,中央逐渐意识到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性,逐步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及高新技术业倾斜,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62号文同时也指出要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而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税收政策也应当带有一定的超前性,才能够进一步过度经济结构改革以及引领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62号文对企业的影响
1.项目投资地域选择的重新规划。之前有的企业到地方去投资,往往是谁给的优惠多就在哪儿投;有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心切,向企业许诺只要前来投资落户,就可以通过政府的税收返还变相减免税。这实际上并没有给当地经济带来多大好处。虽然表面上GDP上去了,但国家资产遭贱卖,税收收入流失,付出的代价是很高的。62号文指出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那么企业日后选择发展的地域就要根据国家条例,行业特征,地理因素等多方面,公平与效率性兼顾地开展。
2.相关企业的经营发展面临结点。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中小微企业发展将获得更广阔的对接平台。②依赖优惠政策发展的以及投机拿地的部分企业会逐步改制或衰退。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包括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培育新兴产业、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应当不折不扣地继续执行;而依靠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的部分“税收洼地”,造成了不同区域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公平,也造成同域内不同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公平。过多过滥的税收优惠,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符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通过全面清理规范将“洼地”填平,有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着力清除影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壁垒,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也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打开了一扇更为公正的平台大门。同时,也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惩治腐败。
3.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式与现金流的适应性过度。目前我国的经济市场体制还不够健全,机构的投资和经营行为还有待引导,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减免税等优惠信号的反应过度灵敏。从财政对经济的作用来看,由于税收与社会再生产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环节息息相关,联系密切,并且直接调节着各种经济成分的收入,影响到各个经济主体的切身利益,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它也是国家财政反作用于经济的一个重要杠杆。62号文的出台,使得原本在生产经营、企业重组、增值评估等问题上钻政策空子的企业,不得不面对经营形式的重新划定以及可用现金流的再度核算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