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襄阳市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指南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营造有利于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吸引院士专家来襄阳创新创业,探索有别于传统产业园区开发模式的知识经济发展路子,把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一流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和襄阳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引擎,为“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供科技和产业支撑。

力争未来五年,吸引30名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工作团队参与到我市创新创业活动之中,通过院士专家创新创业活动,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和创业人才,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实现高新技术产值300亿元以上。


★园区定位和运作模式

   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定位于高端人才、创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采取“政府引导支持,园区承接服务,院士(专家)创新创业”的运作模式。市政府和高新区提供方向引导、政策支持和环境打造,相关部门予以密切配合;襄阳彩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和提供园区载体及物业等服务;院士(专家)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园区简介

本园区位于襄阳市高新区光彩工业园内,由100亩的科研基地和1500亩的产业化基地组成。科研基地总建筑面积41100平方米,其中两栋基地主楼建筑面积19400平方米;公寓120套、约10000平方米;会展中心5700平方米;活动中心和食堂6000平方米。可容纳15—2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00个大学生创业企业。2015年前,在光彩工业园四期项目中,规划100亩科研用地,建设总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的创新创业园,打造鄂西北品格最高、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效果最好的综合科研开发基地。

襄阳彩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系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物业业主,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提供物业管理和生活保障等服务工作。院士楼、专家楼等生活区物业采用酒店式管理服务,营造便利、舒适、贴心、亲和的生活居住环境。园区向院士专家提供保安、保洁、人才招聘、营销策划、参与论坛、企业家交流会、物流配套、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院士专家在基地工作期间,园区免费为其提供专用车辆、专职司机、专职秘书、专用办公室等优质服务。

研发服务区

该区域建设办公研发楼和公共实验室。

办公研发楼。用途为科技研发、产品中试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根据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的项目实际需求,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公共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开放给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园区企业使用,为技术和产品研发、中试等活动提供设备平台服务。公共实验室物业建设将结合引进的院士和专家项目、园区企业的使用需求,采用定制方式进行建设。公共实验室主要由院士和专家项目、园区企业或大学、科研院所投资购置实验仪器设备,园区并负责日常运营服务,市政府采用科技政策扶持形式给予物业租金和开放服务使用费补贴。

产业化区

该区域建设若干栋生产厂房。每栋生产厂房供一个院士、专家及其团队使用,用途主要为开展产品中试和生产。生产厂房的建筑设计及层高、承重、用电容量、环保等功能配套以满足不同产业的研发、中试和生产要求为标准。产业化区物业建设将根据引进的院士、专家项目的使用需求,采用定制方式,建设满足院士、专家项目个性化需求的生产厂房。

科技交流中心

科技交流中心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开展培训、讲座、会议、交流等活动的场地。中心内建设包括院士大讲堂、会议室、培训课室等功能间等配套设施。

生活区

该区域建设院士、专家楼及配套的文化体育设施。

院士楼。包括多套复式高档公寓房,每套公寓房建筑面积约200-300平方米,供一名院士、专家及其家属生活居住使用。

  专家楼。主要为科技人员公寓房,每套公寓房建筑面积约100-150平方米,供院士、专家团队核心成员使用。

  文化体育配套设施。包括健身房、阅览室、茶室等配套服务。

院士楼和专家楼提供完备的家具、电器、物业和房间服务等功能,具备“拎包入住”条件。


★引进对象和引进形式

   引进对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外科学院院士、国外工程院院士;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前两位完成人,省级上述奖励一等奖的前两位完成人;

在本学科领域科研水平处国际、国内领先的专家、教授;

国家 “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和我市“隆中人才计划”入选者。

   引进形式:

   1、院士创新创业形式。

   院士、专家及其团队领衔创办科技企业,带技术、资金参股或控股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院士依托我市高科技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根据当地企业需求,联合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培养创新人才。

院士建立个人工作室(法律上是院士控股的企业法人),面向一定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开展技术服务和咨询活动。

2、专家创新创业形式。主要是指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到襄阳进行创业以及与本土企业合作创办项目的海内外专家,其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应是国内领先、拥有专有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符合我市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


★扶持政策

襄阳市设立院士专家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院士专家创新创业

1、对经过评审认定并经市政府批准的院士专家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项目投资总额度的5%、最高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2、对在园区新建的国家级独立型科研院所给予一次性500—800万元的重点支持。提供约2000平米办公场地和3套精装修公寓租金补贴,连续扶持5年,后2年视情况给予扶持。

    3、对在园区新建的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院校建立的独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200万元以内的资助。提供约1000平米办公场地和2套精装修公寓租金补贴,连续扶持5年,后2年视情况给予扶持。

    4、对经省级认定在园区新建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以内的资助。提供约500平米办公场地和1套精装修公寓租金补贴,连续扶持5年,后2年视情况给予扶持。

    5、对院士专家在区内创办工作室(院士专家本人控股,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每年给予5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提供约300平米办公场地和1套精装修公寓租金补贴。连续扶持5年,后2年视情况给予扶持。

6、对院士专家依托园区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工作站,每年给予3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提供200平米办公场地和1套精装修公寓租金补贴。连续扶持5年,后2年视情况给予扶持。

7、对承接院士专家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给予生产调度资金扶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8、科技成果转化后,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连续5年全额奖励给院士专家本人,由项目所在地财政负担。

9、院士专家在创新创业园的项目需要融资的,按其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时间3年。单个项目当年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襄阳市现有创新创业政策适用于院士专家创新创业,相同政策就高不就低。

§关于实施隆中人才支持计划的若干意见(襄发[2009]6号)

 (一)对引进的带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扶持政策

 1、创业资助。经论证、审批,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投资新办企业注册后1个月,按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由市级科技经费分别给予企业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创业启动资金,待企业赢利后收回。

   2、风投与担保。经论证、审批,从事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或产业化生产的,根据其项目层次和投资需求,由市级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支持;由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等给予150-300万元的贷款资金担保。

   3、场地和住房优惠。市政府给创业投资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其中,办理落户手续的高层次人才,经论证、审批,按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由市政府分别给予不低于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安家费。

   4、政府奖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二等奖以上获奖者,给予国家和省同等额度的资金奖励。

   5、支持以技术成果参与分配。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低于30%,最高不超过70%作价入股;以合作方式实施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盈利后5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新增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鼓励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6、科技扶持。对批准为国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不低于60万元、30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不低于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7、进修和学术交流资助。经事前审核审批,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研修等,由市政府每年提供不超过2次的差旅费资助。

   8、其它政策。凡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成员本人申请,可以夫妻同调,并妥善安排其配偶的工作;为其子女入学入托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其子女接受优质教育。

   (二)对引进的不带项目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的扶持政策

   1、关连优惠。享受上述“风投与担保”、“政府奖励”、“支持以技术成果参与分配”、“进修和学术交流资助”和“其它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

   2、住房优惠。办理落户手续的高层次人才,经审批,由市政府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安家费;未办理落户手续的高层次人才,由市政府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三年内免房租。

   3、科研资助。根据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层次(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由市级科技经费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低于30-100万元不等的科研资助。所在企事业单位应提供配套科研经费。

  (三)新建科研平台资助政策

   1、经审核审批,由市政府对国家批准新增设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每站给予20万元建站补贴;对进站博士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及生活补贴;进站博士后所需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申请科技研发资金;出站留襄的博士后,享受高层次紧缺人才的相关待遇;新建的博士后产业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助。

   2、经审核批准,由市政府对新建的国家级独立型科研院所给予500-80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在襄阳建立独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市政府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资助;经省级认定在我市新设立的国(境)外独立研发机构,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以内的资助。进入上述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隆中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办法(襄发[2011]64号)

1、经费支持。对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依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意见,分别给予30—100万不等的科研资助。资助主要用于科研、科研平台建设、举办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团队成员培训等。

2、项目倾斜。优先支持创新团队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级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等;优先支持创业团队为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和配套服务。

3、分配激励。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以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为要素,按照贡献参与企业收益分配。鼓励企业对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实行股权、期权激励。支持创新创业团队内部建立灵活的分配机制,有条件的可从岗位津贴中划出适当比例,按团队成员的工作业绩和贡献给予奖励。

4、提供保障。申报评审职称时,转化成果按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将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转化效益列为创新创业团队成员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优先在科研条件、工作环境以及住房、保险、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5、建立创新创业团队人才数据库,做好跟踪培养服务。对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作为市直接掌握联系的高层次人才管理,享受襄阳市“特聘专家”待遇和服务。符合条件的人选在各类专家选拔时予以重点倾斜。

6、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聘期内在设立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单位所有,同时双方也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另行约定。

7、企业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支持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参加与研发项目相关的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8、对于团队设立单位引进并落户在襄阳、属于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且所学专业为团队研发项目所需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者,由市财政给予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每人每年2.4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技术职称者)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一年一发放,补贴期限最长3年。


   §关于隆中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襄办发[2012]3号)

1、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重大科技奖项的第一完成人、中央“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凡在襄阳工作期间无自有住房的,可凭在襄阳工作的有效文件(或合作协议),免租入住18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3年。在襄阳工作满5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确认做出突出贡献的,产权赠予个人;在襄阳工作满3年,购买商品住房的,按不超过180平方米住房市场价的25%提供购房补贴(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的市区上年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为准,其中已享受政府安家补贴的应计入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市财政、区财政和所在单位共同负担,其中,用人单位属市直单位(包括中央、省在襄单位)的,由市财政负担8%、所在单位负担17%;用人单位属区直单位的,由市财政、区财政、所在单位分别负担5%、8%和12%。在襄阳工作居住满5年的,所购商品住房产权可以转让;不满5年的,按实际入住时间(不超过3年)给予租金补贴后,收回购房补贴。

2、在襄阳创新创业的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隆中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担任本市企事业单位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省、市级创新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凡在襄阳无自有住房的,凭在襄阳工作的有效文件(或合作协议),可免租入住100平方米人才公寓3年。以上述身份在襄阳工作满3年、且在襄阳市区无自有住房的,购买市场商品房的,按不超过100平方米住房市场价的20%提供购房补贴(计补方法同上),购房补贴由市财政、区财政和所在单位共同负担。其中,用人单位属市直单位(包括中央、省在襄单位)的,由市财政负担7%、所在单位负担13%;用人单位属区直单位的,由市财政、区财政、所在单位分别负担5%、6%和9%。在襄阳工作居住满5年,所购商品房产权可以转让;不满5年的,按实际入住时间(不超过3年)给予租金补贴后收回购房补贴。

3、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社会事业和党政机关特殊岗位引进的紧缺急需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凡在襄阳无任何方式的自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凭引进(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可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标准,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或领取租房补贴,租住和补贴时间最长3年。租住人才公寓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按照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的50%、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按照基准价的60%缴纳租金。自行租房的,可按照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400元/月、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300元/月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每满一年一发放。已经享受安家补贴的引进人才不再享受本条优惠政策。租房补贴从市、区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隆中人才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襄办发[2012]58号)

政府加大对人才创新平台建设工程的投入,隆中人才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共性技术研发和检测平台、工作体系、服务载体的建设和运行。制定常态化支持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平台建设。
  1、按照“隆中人才支持计划”的相关政策,对带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给予100—300万元创业资助;对新建的国家级独立型科研院所给予500-80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校在襄阳建立的独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资助,对经省级认定在我市新建立的独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以内的资助。
  2、对国家重点院校和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院所在襄阳新组建的专业研究院,根据发展需要,政府参与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的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的资助。
  4、对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新建的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对利用自有条件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研发、实验、检测等提供服务的各级各类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校企共建中心等,每年给予适当的补贴(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5、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
  6、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补贴;对建立博士后产业基地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助。
  7、对获国家、省批准或认定的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以自主创新为主题的各类产业基地,给予产业基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资助,国家级资助30万元、省级资助15万元,专项用于产业基地建设。
  

   §隆中产业人才聚集工程实施方案(襄发[2011]64号)

   (一)“521人才计划”的主要内容及目标。“521人才计划”是指在未来5年内,围绕襄阳高新区经济社会的重点发展领域,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用人、市场化运作和依法依规办理的工作原则,通过资金奖励、政策扶持和平台建设等措施,投入不少于2亿元的专项资金,引进1000名左右掌握国内外领先技术,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创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襄阳高新区实现“襄阳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创新引领的新标杆、跨越赶超的战略引擎、现代都市的新样板”的发展总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层次创新人才是指采用聘用或兼职等形式(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从襄阳市以外引进到襄阳高新区企业(单位),担任经营管理或技术管理等职务,或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合作、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次: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完成人;或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及相应层次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

   (2)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两位完成人;或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两位完成人;或在其领域做出卓越业绩,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并获得国家级奖励、荣誉称号的人员(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入选者);或省“百人计划”入选者及相应层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3)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首位完成人;或在其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处于领先水平的人员(主要包括: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楚天学者”入选者等);或地市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首位完成人。

   (4)入选襄阳市以外的地市级人才支持计划或人才工程的优秀人才;或在世界或国内500强企业、中央企业以及世界著名金融、会计等经济鉴证类机构担任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3年以上的人员;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从事技术研发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或获得“211工程”、“985工程”高校经济管理类或工程技术类硕士学位的优秀人才。

2、高层次创业人才主要是指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襄阳高新区进行初始创业的海内外人员。其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应是国内领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符合襄阳高新区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个人在其创办企业中所占股份不少于30%,每年在襄阳高新区工作的时间原则上要求不少于6个月。

(三)入选人员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1、科研经费资助支持。①对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其研究项目的实际,经论证、评审,按(1)、(2)、(3)、(4)层次可分别无偿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②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襄阳高新区申报,成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的按1:2的比例无偿给予匹配资金支持,入选湖北省“百人计划”的按1:1的比例无偿给予匹配资金支持,入选襄阳市“隆中人才支持计划”的按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分别无偿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匹配资金支持。

2、科技成果转化支持。①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完成的科技成果,对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根据评估价格和投资各方的约定,其技术成果可按最高不超过注册资本的70%作价入股;②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完成的科技成果,对以技术转让方式提供给他人实施的,用人单位可在其所创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③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完成的科技成果,对自行实施或与他人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可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享受转化后的收益;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向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每项2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申请并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每项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3、风险投资资金支持。①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经论证、评审,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风险投资资金;②对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经论证、评审,可额外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风险投资资金。

4、创业引导资金支持。①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为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在襄阳高新区经营满5年的,经论证、评审,按其投资总额的5‰给予奖励;②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为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投资发生损失的,经论证、评审,按其投资损失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

5、贷款担保贴息。①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其企业从事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项目开发或产业化生产的,申请襄阳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等贷款资金担保,根据项目层次和投资需求,最高可协调担保机构提供300万元的贷款担保,并按担保费的50%给予补贴;②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经论证、评估,按当年度利息额的25%给予贷款贴息,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6、办公用房补贴。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其企业在襄阳科技城、软件园、创业中心等园区租赁办公用房的,经论证、评估,给予办公用房补贴:①租用面积150㎡及以下的,3年内给予等额房租补贴;②租用面积1000㎡及以下的,2年内按照实际缴纳房租的90%给予房租补贴;③租用面积超出1000㎡的,1年内按照实际缴纳房租的80%给予房租补贴。

7、平台建设支持。①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其企业新建研发机构,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②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其企业与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单位、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共建分中心,建成后经考核成果明显的,给予50万元补贴;③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其企业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每站给予30万元建站补贴,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产业基地,无偿给予20万元支持;④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其企业批准为国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60万元、30万元奖励;⑤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奖励。

8、税收奖励。①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所缴纳个人所得税襄阳高新区财政地方留存部分的100%,3年内以奖励的形式,等额奖励给个人;②对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其企业所缴纳税收襄阳高新区财政地方留存部分的100%,以奖励的形式,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内等额奖励给企业。

9、生活条件保障。①对在襄阳高新区全职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②对在襄阳高新区全职工作满3年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若在襄阳高新区自购住房,按照(1)、(2)、(3)、(4)层次,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购房安家补贴;③对在襄阳高新区创业满3年的高层次创业人才,若在襄阳高新区自购住房,给予10万元的购房安家补贴;④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指定保健医生,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⑤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愿意解决户口迁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对不愿改变户籍或国籍的,经认定后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到襄阳高新区内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免收择校费和借读费。

10、其他政策。①对第(1)层次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襄阳高新区企业(单位)提供咨询指导服务的,每次来襄阳高新区,由襄阳高新区管委会按高规格予以接待。同时由用人单位根据其提供服务创造的价值,与本人协商确定服务报酬;②襄阳高新区内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每引进一名,按照(1)、(2)、(3)层次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③襄阳高新区内企业参加由区内相关部门组织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招聘人才活动的,招聘工作所需的展位费由区财政承担;④对在引才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襄阳市企业技术需求目录

(一)装备制造

1、液压控制技术

2、船舶技术

3、磁性动态扭矩仪测试系统

4、数控龙门镗铣床

5、研发多功能双摆头电主轴

6、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

7、射流气浮除焦油新型成套设备试制

8、提升连杆大小头孔圆柱度

9、锻造工艺改进及新材料运用

10、高铬铸铁泵零件的V法造型工艺

11、解决超级双相不锈钢(CR25NI7MO4N)大中型铸件(1500KG以上)开裂问题

12、螺杆膨胀机余热回收发电185KW标准机组设计和制造

(二)汽车及零部件

1、旋压皮带轮强度动态有限元分析

2、三维有限元分析

3、焊接变形及油漆质量

4、油漆质量

5、油品传感器研发

6、第三代卡车轮毂单元的开发

7、气液过滤器生产工艺改进

(三)新能源汽车

1、电动汽车永磁电机及控制器(适用于客车、轿车)的研发

2、多辊矫直机的研发

3、球笼式等速万向联轴器的研发

4、电动汽车电驱动四档变速箱的研发

5、大功率无刷电机驱动器的设计

6、新能源车用传感器、指纹密码锁运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安装配套

7、车载充电机

8、高压大功率电池成组测试设备

(四)新能源新材料

1、光伏集热冬季热利用效率提高技术研究与应用

2、云母带用胶粘剂

3、大规模,高效储能钒液流电池关键技术研究

4、基于大规模电储能的微电网系统项目

5、抽水蓄能电动/发电机智能变频起动控制系统

6、耐高温树脂的研究与应用

7、无溶剂双组分聚氨酯的开发

8、泡沬混凝土在建筑地板、内墙方面的应用

9、环保型PP复合材料研究及产业化开发

10、水泥助磨剂、聚羧酸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TL-H1型聚羧酸高分子水泥助磨剂的研发和生产

11、水性防腐蚀涂料用树脂

12、解决磷肥厂尾渣输送工位泵用铸件(泵壳、护板)耐磨蚀、耐腐蚀性能问题,提高铸件的使用寿命

13、钢厂烟气脱硫循环泵用铸件材料开发,提高泵用铸件在该工况条件下的使用寿命

14、耐腐蚀、耐磨蚀非金属材料(如陶瓷或塑料等)泵的开发

15、解决LED封装用高性能有机硅胶粘剂折射率低,耐热性差,耐紫外辐射性不强,透光率不高等问题

16、无溶剂双组分聚氨酯的开发

17、合光纤绝缘子

18、进一步降低煤炭燃烧活化能的添加剂

(五)电子信息

1、铸造参数实时监控

2、能源管理系统

3、提高金属氧化物电阻片电位梯度的制备方法

4、电池相关技术

5、配电网电力节电策略与节电效果研究

6、高压电动机变负载软启动与节电一体化装置

7、全自动化生产过程管理

8、电子信息及wi-fi无线摄像传输系统

9、焊接式晶闸管方片以及大功率IGBT产品封装技术

10、精细磷酸盐集成化自动控制系统研究与示范

11、提供“多辊矫直机工艺参数仿真设计数学模型”软件及有限元分析软件、多辊矫直机在线检测系统及应用方法

12、提供精冲机机架有限元分析软件

13、大规模音视频实时传送集群方案

14、物流物联网技术

15、高压可控硅串联技术(10KV以上)

16、WF2002智能变电站微机五防系统

(六)生物化工与新医药技术

1、从干红辣椒提取辣椒红色素和辣椒精的过程中溶剂消耗量过大

2、缓控释制剂研发

3、维生素B1中间体2-甲基-4-氨基-5-甲酰胺甲基嘧啶的合成

4、杜仲新资源产品开发

5、热塑性聚氨脂弹性体(TPV)成品中产生气泡问题

6、氨氧化法合成对氯苯腈

7、低聚异麦芽糖三糖四糖的提取

8、杜仲胶联产绿原酸产业化项目

9、硝酸氧化法生产对硝基苯甲酸产生的废水处理措施  

10、非金属硫酸钙晶须

11、戊二醛生产工艺出现絮状沉淀的问题

12、氢表雄酮的工艺优化

13、维生素、抗生素、激素及避孕药、精神药、解热镇痛类新品种

14、缓控释制剂研发

15、调味剂配方筛选及工艺改进

16、柴胡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规范化种植推广

17、以稀硫酸为原料的工业产品调查及生产方法

18、天然植物生长素

19、抗氧剂300的合成

20、UV—360(化学名称:2,2’一亚甲苯双【6—(2H—苯并三唑—2—基)—4—(1,1,3,3,—四甲基丁基)苯酚】产品中的微量金属元素

21、聚乙烯基醚(甲、乙、丙、丁、异丁基)及其二元共聚物产品工艺研究

22、提高丙烯醛与1,3-丁二烯反应收率

23、戊二醛生产工艺出现絮状沉淀的问题

(七)农产品及加工

1、农产品储运与加工

2、桃优质高效栽培模式

3、大米及杂粮口感的改良

4、人工合成百年酱汁液及提高大头菜腌制脆度项目

5、山区肉鸭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6、地道苍术种苗快速繁育技术

7、提取辣椒红色素和辣椒精的溶剂

8、酱香大曲酒的摧陈及老熟技术

9、 油脂脂肪酸再分解提取

10、 棉粕、菜粕提取植物蛋白

11、菌类深加工产品研发

12、水溶性蜂胶

13、山野菜的保鲜贮藏技术

14、白酒的相关技术

15、食用菌种植与研发

16、肉牛高效饲养关键技术

17、功能性食品研发

18、无铅松花蛋(皮蛋)的生产技术

19、“中科3号”繁育高产技术

20、大中型水库健康高效养殖新技术

21、河蟹规模化养殖技术

22、鲟鱼规模化流水养殖技术

23、名贵苗木快繁殖技术集成与示范、新型除草剂的开发与应用

24、红水河网箱养殖鮰鱼技术

25、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加工及农作物生物技术育种等学科人才培养

26、鲟鱼人工繁育及规模化养殖配套技术

27、面包专用粉、沙琪玛专用粉、面包糠粉等各类高端专用粉的研发生产

28、蓝莓深加工技术研发

(八)其他

1、尾气处理装置

2、废纸脱墨技术

3、无源滤波技术优化与提高

4、高精度检测技术

5、油浴浓度快速检测方法

6、复合材料性能检测技术/设备研制

7、在线式五防在智能电网中的应用

8、废气、污水合理安全处理项目

9、热能回收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

Copyright © 2014-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9075076号
版权所有 ©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 管理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