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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
日期:2013年02月06日 来源:科技部

问:“十一五”期间,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状况怎样?

答:“十一五”期间,国家制定一系列扶持科技创新创业和发展孵化器事业的政策措施,许多地方出台政策文件确立了发展孵化器事业的战略部署,加大了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力度。孵化器发展规模是前20年的总和,孵化器建设得到国家科技、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广泛认可和积极参与,社会基础进一步扩大。启动了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建立了持股孵化模式,诞生了孵化器投资基金和专项投资基金,设立了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服务创新成效显著提高。孵化器从中心城市和国家高新区向有条件的县市区辐射,孵化器的多元化投资、专业化运营、网络化服务和国际化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

问:“十一五”末,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各项统计数字?
答:截至2010年末,全国纳入火炬计划统计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896家(其中国家级346家),孵化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服务和管理人员队伍达1.5万余人,在孵企业56382家,其中留学生企业7677家,留学回国人员16184人。全国孵化器在孵企业带动就业人数达117.8万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超过74%。毕业企业累计近4万家,其中毕业当年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达30%以上,累计上市企业超过158家。仅2010年毕业企业5930家,其中超过1000万元的1509家、被并购64家,当年毕业上市企业23家;孵化器内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超过90%,获得专利的达到60%,其中有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企业超过40%。

问: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十二五”面临怎样的形势?
答:科技创新正在改变财富获取方式和国际经济社会格局,我国同样也面临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关键技术攻关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仍然比较薄弱,创新人才尤其是复合型创新和管理人才十分短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资金筹措、技术开发、市场进入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存活非常困难。作为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载体,孵化器肩负着服务创新创业的神圣使命和社会责任。面对各类技术创业群体和复杂的市场竞争格局,孵化器应以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创新的孵化模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问:我国孵化器的服务水平还有哪些欠缺?
答:支持孵化器和创业企业的政策环境尚待健全;整体数量和质量尚难满足不断增长的科技创业需求;对创业企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链接与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不足等。

问:“十二五”期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思想?
答: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国家中长期科技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以科技创新创业为主题,以提高孵化器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目标,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为转方式、调结构,支撑区域经济发展,营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孵化器强国。
“十二五”期间,孵化器要实现从注重载体建设向注重主体培育转变;从注重企业集聚向注重产业培育转变;从注重基础服务向注重增值服务转变;从注重科技创业孵化向注重科技创新创业的全链条孵化转变;从注重基础建设向可持续发展转变,形成孵化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体系规范化、资源共享国际化的发展局面。

问:“十二五”期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有哪些原则?
答:共有四项发展原则:政府引导原则、质量优先原则、分类指导原则、突出重点原则。

问:到“十二五”末,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要达到什么规模?
答:2015年,全国孵化器数量达1500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达到500家,并实施国家级孵化器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国家级孵化器30%以上建立创业苗圃和企业加速器,50%以上具有天使投资和持股孵化功能,60%以上从业人员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80%建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90%形成创业导师辅导体系。

问:“十二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有哪些重点任务?
答:共有四项重点任务:
创新机制,实现多元发展;
拓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完善网络,搭建共享平台;
营造环境,弘扬创业文化。

问:如何创新机制,实现多元发展?
答:1.实施分类指导。制定世界一流、区域标杆和具有专业特色孵化器的评价标准和细则,对国家级孵化器实施分类指导,全面促进孵化器专业化和特色化发展。
打造孵化链条。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科技企业的需求,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类型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体系,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规范管理。
创新孵化形态。鼓励孵化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探索建立网络虚拟孵化器、微型孵化器、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工场等类型的新型孵化器,辐射更多科技创业者,鼓励有条件的孵化器向外输出孵化服务。
创新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器,探索孵化器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鼓励国有孵化器实行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采用市场机制运营。采用持股孵化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问:如何拓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答:1.聚集创新创业要素。拓宽孵化器服务内容,进一步聚集政、产、学、研、金、介、贸等优势资源,实现技术转移、成果推广、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和融资服务等各种创新要素集聚。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2.健全金融投资功能。积极完善孵化器的投融资功能,鼓励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员持股孵化。鼓励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建立孵化体系内的天使投资网络,实现孵化体系内资金和项目的共享。加大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
3.加强创业导师建设。制定和完善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创业导师的认定和规范工作,建立完善的“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的孵化体系。
4.强化孵化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的孵化培训体系,开展对孵化器管理人员、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者三个层次的培训。建设孵化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认定。

问:如何完善网络,搭建共享平台?
答:1.建设网络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科技创新创业网络信息平台”,探索建立以孵化器为信誉担保主体的孵化采购交易平台。
2.加强专业合作。加强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等创新源头的合作,对接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其他科技服务机构,形成与技术转移、创业服务、市场拓展和投融资等服务机构合作的互利共赢模式。
3.完善行业组织。建立和完善孵化器行业联盟和区域性行业组织。加强区域性行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合作。积极创办全国性孵化器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合作,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
4.推动国际合作。吸引外籍人士、海外归国留学人员来华创业。鼓励与海外机构和组织合作共建孵化器。鼓励并支持开展国际企业境外孵化服务。鼓励孵化器及在孵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

问:如何营造环境,弘扬创业文化?
答:1.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区。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活跃、孵化能力突出的园区或城市,建设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区,建立完善相关考核、评价标准和细则。
2.聚集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孵化器落实国家千人计划,集聚高层次创业人才。鼓励孵化器建立人才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在孵企业人才信息与交流的机制。鼓励孵化器开展人才培训、人才招聘、人才与项目对接、人才展示等服务工作。
3.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本着“集中资源、提升水平、覆盖全国”原则,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聚集科技、金融和媒体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举办全国层面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帮助优秀创业者脱颖而出,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弘扬创新创业文化。
4.树立创新创业品牌。建立“CTP科技企业孵化器”统一标识,发挥火炬品牌的国内外影响、辐射和对创业企业的集聚作用。推动孵化器创业者沙龙和文化建设,搭建孵化器及创业者的互动合作平台。
5.加强理论研究指导。支持专业研究机构的创建及发展。鼓励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孵化从业者等开展合作研究。支持研究孵化器理论和实践问题,总结孵化器实践发展中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新趋势,探索孵化器未来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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